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 2021-108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 10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52,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7%,回购价格为 6.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0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902,706,505 股减至 902,554,505
股,注册资本将由 902,706,505 元减至 902,554,50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胜康街 68 号华铁创业大楼 1 幢
2、申报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起 45 天内(9:30-11:30;13:3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周旭明
4、联系电话:0571-86038116
5、传真号码:0571-88258777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