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47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式,向三名发行对象累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 票 49,206,348 股 ,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7.56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71,999,990.88 元,扣除发行费用 7,924,528.30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64,075,462.58
元,已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02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
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储存
方式
本公司 中信银行杭州湖墅 8110801013701360 116,999,989.36 0.00 活期
支行 47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121012200002671
本公司 公司杭州大江东小 8 98,000,001.52 0.00 活期
微企业专营支行
本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杭州 609728869 150,000,00.00 0.00 活期
城北支行
新疆华铁恒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建筑安全科技 公司杭州凤起支行 571911820810801 0.00 0.00 活期
有限公司
浙江华铁宇硕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3301040160008957
建筑支护设备 公司科技支行 717 0.00 0.00 活期
有限公司
浙江华铁宇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121012200002666 0.00 0.00 活期
建筑支护设备 公司杭州大江东小 2
有限公司 微企业专营支行
浙江华铁宇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建筑支护设备 公司杭州凤起支行 571911680910201 0.00 0.00 活期
有限公司
合计 364,999,990.88 0.00
说明: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城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8 年 3 月 6 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与
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浙江华铁宇硕建筑支护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宇硕)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
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 年 3 月 6 日、3 月 8 日,本公司、华铁宇硕及东
兴证券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并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部分产品构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华铁宇硕、新疆华铁恒安建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恒安)并变更部分产品构成。子公司华铁恒安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
起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华铁恒安及东
兴证券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06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式,向七名发行对象累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 票 199,275,361 股 , 发 行 价 为每股人民币 5.52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 币
1,099,999,992.72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1,414,410.71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088,585,582.01 元,已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0)
第 332ZC00270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
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储存
方式
本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7012700000 275,981,124.80 26,777.20 活期
司杭州分行 0211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限公司杭州分行朝晖 632263141 230,000,000.00 4,920.40 活期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207299
本公司 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 20532096 280,000,000.00 14,519.20 活期
行
本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 16,000,000.00 800.61 活期
司科技支行 16304852
本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0589911 290,000,000.00 459.69 活期
司杭州解放支行 0504
浙江华铁大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蜂建筑机械设 限公司杭州分行朝晖 632263393 0.00 0.00 活期
备有限公司 支行
浙江华铁大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5795010010
蜂建筑机械设 司杭州余杭支行 0316594 0.00 0.00 活期
备有限公司
浙江华铁大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452000000
蜂建筑机械设 司杭州武林支行 759731 0.00 0.67 活期
备有限公司
合 计 1,091,981,124.80 47,477.77
说明: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别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朝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8 月 13 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浙江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大黄蜂)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朝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开设账户
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 年 8 月 14 日,本公司、华铁大黄蜂及首创证券与上述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件 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附件 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1)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
币 36,407.55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6,429.65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多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22.10 万元,主要是使用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第二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金投资总额① 集资金总额② ②-①
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 78,858.56 78,879.34 20.78 注
能力升级扩建项目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 30,000.00 30,00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