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 2019-03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全
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向浙江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大黄蜂”)增资 79,000 万元,增资后,华铁大黄蜂的注册资本将增至 80,000 万元,上述 80,000 万元将由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相关主体进行增资的基本情况
1、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4,024,913 股。
根据公司2019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号
1 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 82,254.34 80,000.00
2 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12,254.34 110,000.00
2、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相关主体增资概况
本项目为高空作业平台租赁服务能力升级扩建项目,总投资 82,254.34 万
元。该项目规划建设期 12 个月,实施主体为华铁大黄蜂。目前华铁大黄蜂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公司本次拟向华铁大黄蜂增资 79,000 万元,增资后,华铁大黄蜂的注册资本将增至 80,000 万元,上述 80,000 万元将由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二、被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丹锋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祥龙路 162 号 108-2 室(丽景
民族工业园)
经营范围:高空作业平台、多功能电力维修抢修平台、起重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液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租赁、销售、维修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设备及成套设备租赁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华铁大黄蜂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设立,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相关主体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可能存在的风险
尽管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仍然存在项目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四、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华铁大黄蜂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商业银行与保荐机构将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增资履行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投项目相关主体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募投项目相关主体增资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募投项目相关主体进行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以及效益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向募投项目相关主体进行增资的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募投项目相关主体进行增资发表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