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8,4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3%,胡丹锋通过其实际控制的杭州昇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昇铁”)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应大成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28,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胡丹锋、应大成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24%。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胡丹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100,000股股份,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18年5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公司股东应大成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58%。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3)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及其实际控制的杭州昇铁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公司于2018年6月7日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向激励对象授予30,750,000股限制性流通股票,发行后的总股本由
454,546,348股变更为485,296,348股,股东持股比例也作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胡丹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大成、杭州
昇铁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胡丹锋通过大宗交易累
计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
应大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杭州昇铁投资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
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胡丹锋 5%以上第一 88,466,000 18.23%IPO前取得:88,366,000股
大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0,000股
应大成 5%以上非第 28,860,000 5.95%IPO前取得:28,860,000股
一大股东
杭州昇铁投资 5%以下股东 10,000,000 2.06%IPO前取得:10,000,000股
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胡丹锋 88,466,000 18.23%胡丹锋与应大成签署一
第一组
致行动协议
应大成 28,860,000 5.95%应大成与胡丹锋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
杭州昇铁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2.06%胡丹锋实际控制的公司
合计 127,326,000 26.2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减持完成情当前持股数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元) 况 量(股) 例
(元/股)
应大成 1,350,000 0.28%2018/5/29~ 大宗交 5-5 6,750,000未完成: 27,510,000 5.67%
2018/11/25 易 5,850,000
股
胡丹锋 2,500,000 0.52%2018/5/31~ 大宗交 4.6-4.6 11,500,000未完成: 85,966,000 17.71%
2018/11/27 易 16,500,000
股
杭州昇铁投资有 0 0%2018/5/31~ 大宗交 0-0 0未完成: 10,000,000 2.06%
限公司 2018/11/27 易 1,000,000
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