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
执业资质
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等。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类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3.业务规模
2023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经审计) 审议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年报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上 年 度 上 市 公 司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含 A、B 股)年报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审计情况 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涉及主要行业
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兼职 是否从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情况 过证券服
务业务
2006 年加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
中 国 注 册 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曾作为签字会计
项目合伙人 曹毅 无 是
会计师 师,为福斯特、贵航股份等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及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2017 年 12 月加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至
质量控制复 中国注册 今,从事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田业阳 无 是
核人 会计师 为丽岛新材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工作。
2006 年加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
中 国 注 册 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曾作为签字会计
曹毅 无 是
会计师 师,为福斯特、贵航股份等上市公司提
本期签字会 供年报审计及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计师 2015 年加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至今,从
中 国 注 册 事审计工作,曾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千
江天月 无 是
会计师 禧龙纤、康韵生物等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及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类型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自律监管措施 无 无 无
(三)审计收费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审计费用与 2023 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和工作安排合理,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收费合理。据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4 月 24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