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18-00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10日上市,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10日、9月11日、9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9月10日、9月11日、9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永新光电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曹其东、曹袁丽萍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