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28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26 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98,76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88%。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勤
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治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9)。
4、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勤技
术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13)。
6、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
8、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件。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告》(信会师报字[2026] 第 ZA10283
1、以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号):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②上述“营业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56.02%;
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③在计算本激励计划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是否 净利润增长率为 38.55%。
达标时,剔除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工持股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本次激励计划仍在职的 326 名激励对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象中,270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绩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效考核评级为“A”,当期个人层面解除
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限售比例为 100%;41 名激励对象 2025
考核评级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B”,当期个人
A B C D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70%;4 名激励对
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 100% 70% 50% 0% 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当期个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 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11 名激
励对象因降职,公司按其新任岗位所对
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应的标准调整其获授股数及可解锁比
例并回购其调减部分。
注:本激励计划目前在职激励对象共 326 人,均满足本期解除限售条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
励计划(草案)》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相
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2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98,765股(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88%。
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量占已获授予限
(万股) (万股) 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奚平华 董事、财务负责人 3.8 1.14 30.00%
2 邹宗信 副总经理 3.8 0.7980 21.00%
3 张文国 副总经理 3.42 0.7182 21.00%
4 王仕超 副总经理 3.8 0.7980 21.00%
5 廖浩然 副总经理 6.84 2.0520 30.00%
6 汪启军 副总经理 5.7 1.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