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42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6 月 8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
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编制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同时,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相关主体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