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41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65.50 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15 人
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对激励对象名
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对外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4 月 23 日
2、授予数量:65.50 万份
3、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115 名
4、授予价格:134.6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i.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ii.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iii.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iv.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4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授予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行权:
i.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和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上述“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产生的影响(下同)。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ii.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六个档次,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等级 定义 标准系数
A 卓越
B+ 优秀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K=1
B 良好
B- 正常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K=0.8
C 待改进
淘汰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K=0
D
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可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斯达半导期权
2、期权代码:0000000706、0000000707、0000000708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1 年 6 月 2 日
4、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的比例 比例
技术(业务)骨干及管理人员
65.50 100% 0.41%
(115 人)
合计(115 人) 65.50 100% 0.41%
四、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18 人调整为 115 人,股票期权授予总数由 67
万份调整为 65.50 万份。
除 2 名拟激励对象离职,1 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所获份额,本次股票期权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合。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
价值,公司于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根据授予日
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计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合计为 4471.94 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股票期权数量 摊销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65.50 4471.94 1691.04 1710.55 857.73 212.61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相关数量,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