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0-05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或“公司”)于 2020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等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购买国内设备及材料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可以采用
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金
额为 30,047.32 万人民币(未经审计)。使用公司银行承兑支付货款,可以降低资金成本。
为了节约公司财务成本,更好的利用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 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等采购支出),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二)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由财务部每月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三)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我们审阅并查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二)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