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
2、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5,750 份;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江
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的说明,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的登记工作。
8、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
9、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1、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2、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3、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
14、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
15、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6 年 3 月 11 日届满,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6 年 3
月 11 日-2027 年 3 月 10 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和第一个行权
日之间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
12 个月间隔的要求。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
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行权条件。
序号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
1 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
2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权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
3 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9% 业收入增长率为 36.68%,不低于 29%的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
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共计 29 名激励
对象,其行权条件达成情况如下:
(1)在职的共计 26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均为“A/B”,满足《激励计划》所
设定的行权条件,可行权的比例为
10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 (2)共计 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
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C”,满足部分行权条件,可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要求。 为 80%;
(3)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部分激励对象存在个人业绩考核
为“D/E”的情形,根据公司《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