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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盈电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3-12-16

日盈电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24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5
议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6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

  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日盈电子二厂 3 楼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止 2023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见证律师: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
五、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3、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4、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5、推举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现
场会议表决票。

  6、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股东发言。
8、现场投票表决。
9、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0、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11、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2、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3、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份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
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4 个议案,且不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

  八、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上 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上海证券交 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料。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当单一股东及其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    涉及下列情形的,股东大会在董事、监
 三十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事的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一)公司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 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如下:
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 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
候选人;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
  (二)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应以董 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股东提名董事候选 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人,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董事候选 候选人;
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    (二)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应以董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由董 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股东提名董事候选
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人,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董事候选
  (三)董事候选人应根据公司要求作出 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 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由董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 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                (三)董事候选人应根据公司要求作出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
  (一)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 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 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    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    (一)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监事的 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
候选人;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
  (二)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应以监 拟选任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股东提名监事候选 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监事的人,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监事候选 候选人;
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    (二)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应以监

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的,由董 事会决议的形式作出;股东提名监事候选
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人,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监事候选
  (三)监事候选人应根据公司要求作出 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 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的,由董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 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                (三)监事候选人应根据公司要求作出
  (四)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大 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提名,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方式选举产 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保
生。                                  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

                                          (四)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大
                                      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方式选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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