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2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6,422,800 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 26,227,93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139,992.5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940,463.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0,199,528.73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件
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性投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日盈电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