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江苏日盈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2,770,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7.98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振华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2,770,600 100.00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
2.01 选举是蓉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41,825,003 97.7891 是
董事会董事
2.02 选举陆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41,825,013 97.7891 是
事会董事
2.03 选举岳红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41,825,003 97.7891 是
董事会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 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选举谢逸先生为公司第四 41,825,003 97.7891 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王文凯先生为公司第 41,825,003 97.7891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张方华先生为公司第 41,825,003 97.7891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 否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4.01 选举殷忠良先生为公司第 41,825,003 97.7891 是
四届监事会监事
4.02 选举任琦凤女士为公司第 41,825,003 97.7891 是
四届监事会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4,495,600 100.0000 0 0 0 0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2.01 选举是蓉珠女士为公 3,550,003 78.9661 0 0 0 0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02 选举陆鹏先生为公司 3,550,013 78.9663 0 0 0 0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03 选举岳红兰女士为公 3,550,003 78.9661 0 0 0 0
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01 选举谢逸先生为公司 3,550,003 78.9661 0 0 0 0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3.02 选举王文凯先生为公 3,550,003 78.9661 0 0 0 0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3.03 选举张方华先生为公 3,550,003 78.9661 0 0 0 0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4.01 选举殷忠良先生为公 3,550,003 78.9661 0 0 0 0
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4.02 选举任琦凤女士为公 3,550,003 78.9661 0 0 0 0
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2 项至第 4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
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2 项至第 4 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被选人员全
部当选,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乃钰、张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