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2020 年上市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司(含 A、B 股)
审计情况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涉及主要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项 目 组 成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为本公司 计报告情况
员 师 公司审计 业 提供审计
服务
项 目 合 伙 2018 年,签署永贵电器、光启
胡友邻 2007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13 年 技术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人 2019 年,签署云意电气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云意电气、日盈
签 字 注 册 胡友邻 2007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13 年 电子、如通股份、米奥兰特 2019
会计师 年度审计报告;
冯益祥 2019 年 2013 年 2019 年 2013 年 无;
2018 年,无;
2019年,签署三维通信2018 年
质 量 控 制 度审计报告;
金晨希 2005 年 2002 年 2005 年 2020 年 2020 年,签署三维通信、泰林
复核人
生物、炬华科技、三维股份、
新化股份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
合计 75 万元,与 2019 年保持不变。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将依据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在执行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均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该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三位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