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0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孟庆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15,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11%。嘉兴鼎峰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鼎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17%。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岛金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21,9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998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孟庆有先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515,24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3.9911%。嘉兴鼎峰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780,000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2917%。青岛金石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
过3,521,9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9987%。
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孟庆有 5%以下股东 3,515,240 3.9911%IPO前取得:3,515,240股
嘉兴鼎峰成长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5%以下股东 3,780,000 4.2917%IPO前取得:3,780,000股
(有限合伙)
青岛金石灏汭投
5%以下股东 3,521,900 3.9987%IPO前取得:3,521,900股
资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孟庆有 3,477,760 3.9486%2018/7/27~13.18-17.88 2018/6/28
2018/11/22
嘉兴鼎峰成长股 882,000 1.0014%2018/7/19~14.30-20.22 2018/6/28
权投资合伙企业 2018/12/4
(有限合伙)
青岛金石灏汭投 880,100 0.9992%2018/7/19~19.74-20.32 2018/6/28
资有限公司 2018/7/26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股份来
数量(股)持比例 原因
期间 区间 源
孟庆有 不超过: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2019/2 按市场IPO前个人资
3,515,24 过 : /18~价格 取得 金需求
0股 3.9911 过:1,761,520股 2019/8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16
过:3,515,240股
嘉兴鼎峰不超过: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2019/2 按市场IPO前自身业
成长股权3,780,00 过 : /18~价格 取得 务及资
投资合伙0股 4.2917 过:1,761,520股 2019/8 金需求
企业(有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16
限合伙) 过:3,523,040股
青岛金石不超过:不 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2019/2 按市场IPO前自身业
灏汭投资3,521,90 过 : /18~价格 取得 务及资
有限公司 0股 3.9987 过:1,761,520股 2019/8 金需求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16
过:3,521,9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孟庆友、嘉兴鼎峰、青岛金石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
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发行人
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