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
山东键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0,349,26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8.968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剑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朱昳君、独立董事施珣若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姜贵哲、总经理祁建新、副总经理闵建中、副总经理朱春波、财
务负责人胡国兴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0,259,205 99.9183 83,500 0.0756 6,556 0.0061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0,258,705 99.9179 83,900 0.0760 6,656 0.0061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
3.01 选举朱剑波先生为 109,877,084 99.5721 是
非独立董事
3.02 选举朱昳君女士为 109,840,670 99.5391 是
非独立董事
3.03 选举祁建新先生为 109,834,966 99.5339 是
非独立董事
3.04 选举胡国兴先生为 109,843,174 99.5413 是
非独立董事
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
4.01 选举戴志平先生为 109,848,065 99.5458 是
独立董事
4.02 选举顾君黎先生为 109,833,955 99.5330 是
独立董事
4.03 选举施珣若先生为 109,845,067 99.5430 是
独立董事
5、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当选
序号 表决权的比
例(%)
5.01 选举崔德馨先生为 109,852,447 99.5497 是
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 选举路峰先生为非 109,840,971 99.5393 是
职工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2 关于公司特别分 7,857,0 98.86 83,900 1.0557 6,656 0.0837
红方案的议案 80 06
3.01 选举朱剑波先生 7,475,4 94.05
为非独立董事 59 89
3.02 选举朱昳君女士 7,439,0 93.60
为非独立董事 45 07
3.03 选举祁建新先生 7,433,3 93.52
为非独立董事 41 90
3.04 选举胡国兴先生 7,441,5 93.63
为非独立董事 49 22
4.01 选举戴志平先生 7,446,4 93.69
为独立董事 40 38
4.02 选举顾君黎先生 7,432,3 93.51
为独立董事 30 62
4.03 选举施珣若先生 7,443,4 93.65
为独立董事 42 61
选举崔德馨先生 7,450,8 93.74
5.01 为非职工代表监 22 89
事
5.02 选举路峰先生为 7,439,3 93.60
非职工代表监事 46 45
2、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议案 2-议案 5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瑾、商思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