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 585 号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868,87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7.837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孙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
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马文浩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4,755,779 99.7938 102,100 0.1860 11,000 0.0202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54,743,479 99.7714 107,100 0.1951 18,300 0.0335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孙丰先生 54,280,781 98.9281 是
3.02 娄洪卫先生 54,271,323 98.9109 是
3.03 肖雪女士 54,163,948 98.7152 是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陈来生先生 54,274,838 98.9173 是
4.02 曾全先生 54,287,121 98.9397 是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孙瑶女士 54,287,938 98.9412 是
5.02 孙权先生 54,143,419 98.6778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回购注销 12,30 99.0888 102,1 0.8225 11,000 0.0887
部分激励对象 0,138 00
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
案
3.00 关于选举公司 - - - - - -
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3.01 孙丰先生 11,82 95.2623 - - - -
5,140
3.02 娄洪卫先生 11,81 95.1861 - - - -
5,682
3.03 肖雪女士 11,70 94.3211 - - -
8,307
4.00 关于选举公司 - - - - - -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4.01 陈来生先生 11,81 95.2144 - - - -
9,197
4.02 曾全先生 11,83 95.3134 - - - -
1,480
5.00 关于选举公司 - - - - - -
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的议案
5.01 孙瑶女士 11,83 95.3199 - - - -
2,297
5.02 孙权先生 11,68 94.1557 - - - -
7,778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至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建胜、魏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