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2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因工作人员失误,对相关规则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每股转增股本错误,现将上述公告进行更正,更正如下: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前:
“……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5股,不送红股。
……”
更正后:
“……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不送红股。
……”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更正前:
“……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5股,不送红股。
……”
更正后:
“……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不送红股。
……”
三、《2022年年度报告》
(一)报告之“重要提示”
更正前:
“……
2.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5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00,000,001股。
2. ……”
更正后:
“……
2.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73,333,334股。
……”
(二)报告之“第四节”之“十、”之“(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2
每 10 股转增数(股) 5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20,000,000.4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1,040,017,286.97
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30.77
净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0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320,000,000.40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30.7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2
每 10 股转增数(股) 4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20,000,000.4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1,040,017,286.97
股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30.77
净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0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320,000,000.40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30.77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三)报告之“第十节”之“十五、”之“2、利润分配情况”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6,666,667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20,000,000.40 元(含税)。
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 0.5 股,
不送红股。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上述拟分配股利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6,666,667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20,000,000.40 元(含税)。
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 0.4 股,
不送红股。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上述拟分配股利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
四、《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正前:
“……
2.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5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
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00,000,001股。
……”
更正后:
“……
2.公司拟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73,333,334股。
……”
五、《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更正前: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每股转增 0.5 股,不送红股。
……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5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00,000,001股。
……”
更正后: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每股转增 0.4 股,不送红股,不
构成高送转。
……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0.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666,667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
为373,333,334股。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规则的学习,优化工作程序,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