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0 证券简称:南方路机 公告编号:2022-006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方路机”)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下简称“本次置换”),置换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696.33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7 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为 27,101,66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3.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366.4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240.7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125.72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新增注册资
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69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顺序投入到以下项目中: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仙桃生产基地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143.16 35,143.16
2 智慧物联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6,982.56 6,982.56
3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55,125.72 55,125.72
根据《招股说明书》,上述项目均由公司自行投资并组织实施建设。如果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需要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44.25 万元,可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金额
号 金投入金额 先投入总额
1 仙桃生产基地扩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5,143.16 - -
2 智慧物联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6,982.56 44.25 44.25
3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 -
合计 55,125.72 44.25 44.25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6,520,754.62 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1,415,094.34 元,支付审计及验资费用(不含增值税)3,679,245.18 元,支付律师费用(不含增值税)800,000.00 元,支付发行手续费用等(不含增值税)626,415.10元。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696.33 万元。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本次置换事项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报告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已支付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61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方路机《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南方路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