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0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
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
董事 6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792,964,132.95 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5,014,400.48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并提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576,457,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380,461,620 元(含税)。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