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8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53,745,292.40 元,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33,918,669.70 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76,682,4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76,682,4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9.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2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38,027,034.12 元(不含佣金、印花税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38,027,034.12 元。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614,709,434.12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3.7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
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