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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79 沪市 景津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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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79: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603279: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2-067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景津装备”)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注: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的相关规定,应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张玉红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厂区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
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3、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披露了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3)。

  4、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3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73.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6 元/股。公司
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
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93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 1,170.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0.66 元/股;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 400,035,000 股增加为 411,739,500 股。

  6、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2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6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
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66 元/股。

  8、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 411,739,500 股增加为411,949,500 股。

  9、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89 名,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3.5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66%。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部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解除
限售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上市流通。

  10、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对原激励对象句洪伟、王世松、王永
刚、李娜共计 4 人合计 33,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411,949,500 股变更为 411,916,500 股。

  11、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 名,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
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解除限售的股
份已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上市流通。

  12、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88 名,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16.93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66%。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部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原因及方法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11,949,5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回购股份 3,461,023 股后,即以408,488,47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红利 285,941,933.9 元(含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11,916,5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29,533,200 元,转增
164,766,60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576,683,100 股。公司 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对回购的数量、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成,故对本次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的 5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数量 Q=500×(1+0.4)=700 股。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成,故对本次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的 5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P=(10.66-0.7-0.8)/(1+0.4)=6.5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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