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2-049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津装备”或“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向 294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05.9329 万股,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全部登记至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证券账户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为 0 股。根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即以 411,916,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8.00 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41,191.65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57,668.31 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41,191.65 万股变更为 57,668.31 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的条款 修改后的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1191.65 万元 57668.31 万元
新增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原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依次
顺延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 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191.65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7668.31万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41191.65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57668.31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以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公司股份。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六)审议公司以下重大投资、 (十六)审议公司以下重大投资、
重大交易事项等行为并作出决议: 重大交易事项等行为并作出决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
上; 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万元;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十七)审议公司单笔超过最近一 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30%的融资; 万元;
(十八)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
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交易的,可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以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仍应当按
决定的其他事项。 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1)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
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 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
为行使。 何义务的交易;
(2)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上述第
4 项或者第 6 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
(十七)审议公司单笔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30%的融资;
(十八)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九)审议公司单笔或一个会计
年度内发生的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年度经审计按合并会计报表计算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的对外捐
赠事项;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
为行使。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董事会权限范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 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并及时披露。
(二)本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对外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东大会审议: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对象提供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