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9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86,052,153.51 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提议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
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尚需股东大会
审议。按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11,949,500 股计算,派发现金红利金
额为 288,364,65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56.03%。
如在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1、积极回报股东,与广大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有助于提升公司形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该预案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预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
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董事会将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