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7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1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492,316.7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07月23日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62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依照规定开立了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11,984,352.57 元(含
利息收入 2,773,745.85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余额 235,780,492.83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6,136,395.7
减:本期手续费及工本费 4,475.32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344,730.76
加:本期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本金 100,00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 311,984,352.5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9 年 7 月,公司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专户仅用作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协议内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资金余额(元) 存储
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612016519000013780 募集资金 126,179,843.45 活期
司德州东方红路支行 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7050184610100000801 募集资金 155,539,027.65 活期
司德州德城支行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241639595920 募集资金 30,265,481.47 活期
州分行(德州开发区支行) 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229939595385 募集资金 0 不适用
州分行(德州开发区支行) 专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 - 311,984,352.57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36,267,054.78元。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6,267,054.7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均发表了意见,认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景津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景津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08)。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发行银行 产品 产品 金额 期限 产品 产品 产品
名称 类型 起始日 终止日 年化收益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
中国工商 保本
汇率区间累计型法 10,000 2019年9 2020年3
银行德州 浮动 180天 3.90%
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万元 月27日 月25日
德城支行 收益
款产品
目前,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期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 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年产 200 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已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
注销,节余资金全部转入“年产 1000 台压滤机项目”募集资金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549.23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