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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79:景津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603279:景津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0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年 4 月 28 日下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已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
会议的公司董事共六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六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035,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40,021,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58.11%。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总经理姜桂廷
先生 2019 年度的薪酬,董事长、总经理姜桂廷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张大伟先生 2019 年度的薪酬,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大伟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财务总监李东强
先生 2019 年度的薪酬,董事、财务总监李东强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副总经理孙金来
先生 2019 年度的薪酬。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卢毅先生 2019
年度的薪酬。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郎蒙先生 2019 年度
的薪酬。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刘凤元先生 2019
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刘凤元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张玉红女士 2019
年度的薪酬,独立董事张玉红女士回避表决。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耿建新先生 2019
年度的薪酬。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赵扬先生 2019
年度的薪酬。

  公司董事孙金来先生、董事郎蒙先生、独立董事赵扬先生已于 2020 年 1 月
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到期后不再担任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公司独立董事耿建新先生因个人原因于 2019 年 8 月辞职。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的部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部分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9 月 19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财会 [2019]8 号),该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实施。

  4、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
会[2019]9 号),该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实施。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聘任为公司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10 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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