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78 股票简称:大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9月24日
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16.45万股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业股份”)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大业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以2021年8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91名激励对象授予318.0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1 年 8 月 13 日
2、授予数量:授予数量为 316.45 万股
3、授予人数:387 人
4、授予价格:4.1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于二级市场回购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激励对象中有 4 名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故本次实际向 3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内容一致。
7、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限制 占本计划拟授 占公司股
序 姓名 职务 人数 性股票数 予限制性股票 本总额的
号 量 总量的比例 比例
(万股)
1 郑洪霞 董事、总经理 1 54.65 17.27% 0.19%
2 王金武 董事、副总经 1 30 9.48% 0.10%
理
3 王金魁 董事 1 5 1.58% 0.02%
4 窦万明 董事、副总经 1 5 1.58% 0.02%
理
5 张兰州 副总经理 1 5 1.58% 0.02%
6 牛海平 副总经理、董 1 5 1.58% 0.02%
秘
7 徐海涛 副总经理 1 5 1.58% 0.02%
8 李霞 财务总监 1 5 1.58% 0.02%
9 中层管理人员 193 164.6 52.01% 0.57%
10 业务骨干(班组长) 186 37.2 11.76% 0.13%
合计 387 316.45 100.00% 1.09%
二、激励计划得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
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
解锁期 解锁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比例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锁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锁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 2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1)以 2018-2020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公司 2021
年净利润较基数的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一个解锁期 (2)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较基数的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上指标完成其一即可。
(1)以 2018-2020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较基数的增长率不低于 44%;
第二个解锁期 (2)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较基数的增长率不低于 44%。
以上指标完成其一即可。
注:(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2)利润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利润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解锁期内,若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当年不予解锁,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并注销。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其中 A/B/C 为考核合格档,D 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股权激励考核对象。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将转化为百分制,考核得分(S)满分为 100 分。
考核评价表
标准等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D),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额度,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并注销。
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C)和良好(B),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当期未解锁额度以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统一回购并注销。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08 月 21 日出具中兴华验
字(2021)第 03002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08 月 2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郑
洪霞等 387 人汇入的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壹仟叁佰壹拾玖万伍仟玖佰陆拾伍元整(人民币 13,195,965.00 元),其中:股本 3,164,500.00 元,
资本公积 10,031,465.00 元。截至 2021 年 08 月 21 日止,本次标的股票来源为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9,956,498.0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289,956,498.00 元。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316.45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24 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09 月 24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公司授予登记前后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无限售流通股 289,956,660 -3,164,500 286,792,160
限售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