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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277 沪市 银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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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银都股份: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
  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13.90 万股,约占总股本的 0.75%;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03 月 24 日,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0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03 月 25 日至 2021 年 04 月 06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
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2021 年 04 月 0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04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0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 10.00 元每股,授予对象 168 人,授予数量 1017 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款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共 0.50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167 名,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1016.5 万股。

  6、2021 年 05 月 25 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
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9.00 元/股。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汪立冬因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03 月 04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9、2022 年 03 月 0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 10.00元每股,授予对象 9 人,授予数量 5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0、2022 年 05 月 11 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
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11、2022年05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16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405.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予以解除限售。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05 月 26 日
上市流通。

  12、2022 年 11 月 0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8.20 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9.20 元/股。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姜环宇、周峰因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6,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14、2023 年 05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二期、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首次授予第二期、预留授予第一期合计 327.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予以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上市流通。

  15、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7.50 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8.50 元/股。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罗平因离职,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5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4 年 02 月 05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17、2024年05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期、预留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首次授予第三期、预留授予第二期合计 313.90 万股限制性股
票予以解除限售。上述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05 月 27 日上市流通。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权益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已届满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日为 2021 年 05 月 25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7 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
  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个解除限售期        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日为 2022 年 05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7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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