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277 公司简称:银都股份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二年八月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半年度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6,205,200.00元人民币(含税,以2022年06月16日最新公告的股本数42,068.40万股为基数测算而得,实际分红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银都股份 603277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鲁灵鹏 /
电话 0571-86265988 /
办公地址 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博旺街 /
56号
电子信箱 yd@yinduchina.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352,626,312.13 3,352,594,799.31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37,589,854.68 2,285,182,009.52 6.67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431,443,544.00 1,074,627,551.11 3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77,501,351.14 202,325,795.17 37.1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48,729,066.52 169,519,611.59 46.73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8,509,425.62 46,487,899.31 90.39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33 8.55 增加2.78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6 0.48 37.5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6 0.48 37.5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8,80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周俊杰 境内自 50.94 210,924,000 0 无
然人
朱智毅 境内自 7.28 30,132,000 0 无
然人
吕威 境内自 7.28 30,132,000 0 无
然人
蒋小林 境内自 7.28 30,132,000 0 无
然人
境内非
杭州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 6.06 25,110,000 0 无
人
杭州银博投资合伙企业(有 其他 2.02 8,370,000 0 无
限合伙)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UBS AG 境外法 1.39 5,754,419 0 未知
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
业兴睿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其他 0.62 2,580,121 0 未知
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其他 0.60 2,500,000 0 未知
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聚开阳 8 号私募证券投 其他 0.48 2,000,034 0 无
资基金
1、周俊杰持有俊毅投资 70%的股权,持有银博投资 0.53%
的出资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构成一致行动人。
2、朱智毅、吕威、蒋小林分别持有俊毅投资 10%的股份,
朱智毅、吕威分别持有银博投资 6.67%的出资,蒋小林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持有银博投资 6.40%的出资。
3、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 8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为周俊杰之配偶戚国红本人为唯一份额持有人
的私募基金产品,与周俊杰构成一致行动人。
4、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