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光大兴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合计25,0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光信 光乾 锦江1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浙金·汇业4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12个月,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银都股份”)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两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银都股份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序 受托 产品 认购 赎回情况
号 方 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赎回日 本金 收益
(万元) (万元) (万元)
光大·新
光大 安 10 号 信托理 2019 年 7 2020 年 7 2020 年 6
1 信托 集合资金 财 5,000 月 26 日 月 26 日 月 16 日 5,000 380.66
信托计划
(三期)
浙金汇业
2 浙金 354 号集 信托理 5,000 2019 年 8 2020 年 8 2020 年 6 5,000 313.12
信托 合资金信 财 月 13 日 月 14 日 月 3 日
托计划
爱建共赢
-深圳南
3 爱建 山招商太 信托理 15,000 2019 年 12 2020 年 12 2020 年 6 15,000 641.32
信托 子湾项目 财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17 日
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上述理财产品已均已赎回,公司收到本金25,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合计
1335.10 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参
考 预计 是否
受托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益 产品 收益 结构 年 收益 构成
方 类型 名称 (万 化 金额 期限 类型 化 化 (如 关联
名称 元) 收益率 (万元) 安排 收 有) 交易
益
率
光
信·光 不承
光大 信托 乾·锦 12 个 诺保
信托 理财 江 16 号 15,000 7.7% 1145.51 月 本和 无 无 无 否
产品 集合资 最低
金信托 收益
计划
浙 不承
信托 金·汇 诺保
浙金 理财 业 423 10,000 8.0% 800 12 个 本和 无 无 无 否
信托 产品 号集合 月 最低
资金信 收益
托计划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
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
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对于房地产信托类理财产品,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地点、
产品期限、回收风险、收益率等因素,严格筛选具有稀缺性,提供担保、提供不
动产抵押且抵押率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强的项目。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
公司财务部将与受托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出资 15,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光大信托
“光信 光乾 锦江 1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 12 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
7.7%。
1、信托计划概述
信托计划总规模不超过 18 亿元,首期规模不超过 7 亿元,信托期限为 1+1+1
年,分期发行,每期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可循环发放,信托资金向南通中南工
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公司为苏州中
南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南中心项目公司”),信托资金按
照苏州中南中心项目已投入资金的 6 折进行投放,项目公司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
和付款凭证。信托计划到期,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锦顶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锦顶”)作为共同还款人,归还流动资金贷款,实
现信托计划的退出。
2、信托计划投资范围
信托资金向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日
常经营。标的项目公司为苏州中南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中南中心位于中
国新加坡合作工业园区 CBD 核心,也是苏州自贸区与金鸡湖商务区核心。项目
东至星州街,南至苏惠路,西至星阳街,北至苏华路,毗邻金鸡湖,属于湖西
CBD 区域。
3、最终资金使用方基本情况
(1)借款人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45766641253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锦石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11287.5735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6 月 3 日
注册地址 海门市常乐镇北首 300 米中南大厦
对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的投资;投资项目管理;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建材(危险品除外)、建筑机械与设备、光伏设备批发、
经营范围
零售;对建材(危险品除外)、建筑机械与设备、光伏设备的技术研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2019 年资产总额 5,877,095,560.57 元,资产净
额 2,605,046,272.49 元 , 营 业 收 入 3,785,021,685.23 元 , 净 利 润
271,173,919.75 元。
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8.59%的股份,
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锦石,南通中南工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