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红利总额: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 31,778,411.80 元(含税)调整为 31,766,331.80(含税)。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公司 2023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不变,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207,667,617 股调整
为 207,649,497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
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发生完成股份回购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6,923,506.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107,941
股后为 158,892,05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31,778,411.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70%。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107,941 股
后,参与转增股本的股数为 158,892,059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7,667,617 股。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上述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通过该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自 2024 年 3 月 22 日首次发生回购至回购完成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68,341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1,168,341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因此,公司根据分配方案对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如下:
截至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 1,168,341 股后为 158,831,65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1,778,411.80 元(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68%。同时,公司以 158,831,659 股为基数,合计拟以资本公积转增 47,649,497股(转增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07,649,497 股。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