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
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26,923,506.9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107,941
股后为 158,892,05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31,778,411.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0.70%。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截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107,941 股
后,参与转增股本的股数为 158,892,059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7,667,617 股。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上述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此次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