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1-6 月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7,727,838.08 元(未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82,631,331.15 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04,480,320.07 元(未经审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同时结合目前所处的经营发展阶段以及对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3,627,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088,100 元(含税)。
(二)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利润分配预案,全体出席董事同意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实际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的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为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其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