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2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60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178.0000万股
票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 0.90%
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35.5000万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19.94%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 142.5000万股
性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数量 69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4.39%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授予价格/授予价格 23.04元/股
如无特别说明,本摘要公告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同。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751732691F
法定代表人 沈建国
注册资本 19,672万元
成立日期 2003-08-29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江东二路1288号
股票代码 603271
上市日期 2025-03-11
生产、加工:铝板带、铝箔;销售本公司生产
主营业务 的产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所属行业 铝压延加工(C3252)
(二)近三年公司业绩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2025年末 2024年/2024年末 2023年/2023年末
营业收入 9,641,060,941.74 8,111,357,795.24 6,503,918,525.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15,271,234.11 319,444,947.24 237,901,048.1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26,273,924.60 319,455,110.12 246,611,885.62
损益的净利润
总资产 5,029,222,072.49 3,503,907,039.33 3,023,649,12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923,798,869.99 1,675,949,945.40 1,356,504,998.16
东的净资产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 2.25 2.17 1.61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2.25 2.17 1.61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2.31 2.17 1.67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6.39 21.07 19.21
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6.83 21.07 19.92
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位
1 沈建国 董事长、总经理
2 王旭曙 副董事长
3 沈浩杰 董事、副总经理
4 张大亮 独立董事
5 徐小华 独立董事
6 毛骁骁 独立董事
7 徐志仙 职工董事
8 章国华 常务副总经理
9 宋盼 副总经理
10 许泽辉 副总经理
11 杨洪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 陈思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8.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9,672.0000万股的0.9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2.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9,672.0000万股的
0.7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6%;预留35.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9,672.0000万股的0.1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4%。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核实确定。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激励对象人数/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1,570 人的 4.39%,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骨干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永杰新材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职工代表董事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公司分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草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授出全部权益数 案公布日股本总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章国华 常务副总经理 8.00 4.49% 0.04%
宋盼 副总经理 5.00 2.81% 0.03%
许泽辉 副总经理 5.00 2.81% 0.03%
杨洪辉 副总经理、董事 8.00 4.49% 0.04%
会秘书
陈思 副总经理、财务 8.00 4.49% 0.04%
总监
徐志仙 职工董事 5.00 2.81% 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