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69 公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鸥股份 603269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立 蒋月恒
电话 0519-68022018 0519-68022185
办公地址 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电子信箱 liuli@seagull-ct.com jiangyueheng@seagull-c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429,194,003.72 2,370,737,403.93 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79,674,572.96 883,714,719.71 -0.46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577,477,288.07 422,576,023.51 3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534,468.10 20,109,141.82 2.1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9,901,118.36 18,714,291.25 6.34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1,316,087.71 -34,115,284.66 -50.42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31 2.33 减少0.02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8 0.18 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8 0.18 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39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金敖大 境内自然人 13.22 14,870,400 0 无 0
吴祝平 境内自然人 13.16 14,812,500 0 无 0
杨华 境内自然人 4.50 5,064,519 0 无 0
共青城天保兴投资合伙 未知 3.37 3,786,744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张中协 境内自然人 2.54 2,856,525 0 无 0
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 2.22 2,500,000 0 无 0
公司 法人
江仁锡 境内自然人 1.19 1,340,000 0 无 0
许智钧 境外自然人 1.19 1,334,437 0 无 0
杨智杰 境外自然人 1.15 1,299,000 0 无 0
陈宇平 境内自然人 1.10 1,240,00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强化对海鸥股份的共同控制关系、保证公司的持
续高效运营,金敖大、吴祝平于 2014 年 9 月 1 日签署
了《一致行动协议》,对历史上存在的一致行动事实进行
了确认,并对如何继续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层面实施一
致行动作了明确、具体的安排,主要条款包括:“2.1 双
方确认,双方在对海鸥股份共同控制的合作过程中,对
海鸥股份的经营理念、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经营方针
的认识一致,对海鸥股份的管理和经营决策已形成充分
的信任关系,双方决定保持以往的良好合作关系,在与
海鸥股份的管理和经营有关的事项的决策中继续采取一
致行动,以保证海鸥股份经营稳定并发展壮大。2.2 双
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在以任何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行使董事职权,直接或间接行使董事会召开
提议权及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和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决定、实质影响或参与决策与海鸥股份经营方针、决策
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等有关的事项时,必须事先充分沟
通、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行动决定,并按照该一
致行动决定在处理本条前述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2.3
双方同意,如在按照本协议第 2.2 条的约定进行充分沟
通、协商后,对该条所述事项仍无法达成一致行动决定,
则以吴祝平的意见为一致行动决定。3.1 双方承诺,自
海鸥股份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以任何交易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海鸥
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2017 年 3 月 9 日,金敖大、吴祝平签署
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2、在原协
议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并承诺自海鸥股份 A 股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后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在海鸥股份管理和
经营有关事项的决策中采取一致行动,不以任何方式解
除一致行动安排。”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