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敖大、吴祝平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37,218,7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3.077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敖大、吴祝平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合计不超过 4,500,754 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 取 得 :
金敖大 5%以上第一 17,525,000 股
大股东 21,906,250 19.4690%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4,381,250 股
IPO 前 取 得 :
吴祝平 5%以上非第 12,250,000 股
一大股东 15,312,500 13.6088%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3,062,5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金敖大 21,906,250 19.4690% 一致行动协议
吴祝平 15,312,500 13.6088% 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37,218,750 33.0778%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理价格
称 量(股) 持比例 份来源 因
区间
金敖大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 2021/2/18 按市场 IPO 前取 个人资金
3,375,565 3% ~ 价格 得和认购 需求
股 持,不超过: 2021/8/16 配股股份
3,375,565 取得
股
吴祝平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 2021/2/18 按市场 IPO 前取 个人资金
1,125,189 1% ~ 价格 得和认购 需求
股 持,不超过: 2021/8/16 配股股份
1,125,189 取得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如下:
1、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金敖大、吴祝平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25%,离职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金敖大、吴祝平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因自身经济需要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将不会因减持而影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
金敖大、吴祝平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每 12 月内每人减持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且须在减持公司股票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如下:
参与本次配股的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敖大、吴祝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分别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违反前述承诺,减持所获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金敖大、吴祝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的情况;金敖大、吴祝平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
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