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或
“ 公 司 ”) 监 事会主席刘志正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1,644,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79%;董事、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刘立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751,60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8217%。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海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5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上述2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的180日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99,0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549%。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刘志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644,500 1.7979% IPO前取得:1,644,500股
刘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51,600 0.8217% IPO前取得:751,6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刘志正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9/8/10 按市场 IPO前 股东自
411,125股 0.4495 ~2020/2/5 价格 取得 身资金
% 过:411,125股 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411,125股
刘立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9/8/10 按市场 IPO前 股东自
187,900股 0.2054 ~2020/2/5 价格 取得 身资金
% 过:187,900股 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187,900股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刘立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刘志正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刘志正、刘立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
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刘志正、刘立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
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