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期有媒体发表报道,报道内容涉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IPO募集资金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营等事项。
二、澄清如下:
(一)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原因
首先,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大型电厂、石化工厂、冶金工厂的新(改扩)建项目,为项目配套辅机设备,系整体建设项目的一部分。根据行业惯例,业主/总承包商会根据诸如自身项目进展的顺利程度、资金调配充足程度、排款计划有无变更、建设周期有无延期等因素对付款方式、付款节点及付款比例进行调整。
其次,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石化、冶金、电力等领域,此类型客户付款需多部门多环节审批,内部程序严格,并且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强势地位;近年来冶金钢铁等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资金面偏紧,导致公司销售回款时间较长。
此外,行业内普遍采用质量保证金制度,约合同总价10%的应收账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才可收回。
因此,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具有合理性。
2、公司应收账款与可比公司比较
目前,上市公司中暂无与公司业务完全相同、主要从事工业冷却塔研发和制造业务的同行业企业。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65,以下简称“首航节能”)、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1(股票代码300263,以下简称“隆华科技”)为公司相近行业上市公司。首航节能及隆华科技主要从事空冷岛领域和冷凝器领域业务,主要产品为电站空冷系统成套设备及冷却(凝)设备。冷却塔、空冷岛、冷却(凝)器均属于冷却设备,但三类产品换热机理不同,原理、结构、工艺等方面均不同,适用领域及场合亦有不同,不能直接互换通用。
公司与隆华科技主要产品应用于大型电厂、石化工厂、冶金工厂的新(改扩)建项目,首航节能主要产品应用于火电厂新(改扩)建项目。公司、首航节能及隆华科技主要产品均为新(改扩)建项目的配套辅机设备,为整体建设项目的一部分,业务性质相同。
公司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9月 2017年12 2016年12 2015年12月
名称 项目 30日/ 月31日/ 月31日/ 31日/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1~9月
应收账款(净额) 91,419.28 105,363.06 107,924.01 133,845.90
首航营业收入 49,190.69 133,240.30 89,496.46 113,377.76
节能 应收账款(净额) 185.85% 79.08% 120.59% 118.05%
占营业收入比例
应收账款(净额) 87,740.87 72,270.75 75,149.36 83,085.68
隆华营业收入 108,095.10 106,832.32 81,219.26 137,079.93
科技 应收账款(净额) 81.17% 67.65% 92.53% 60.61%
占营业收入比例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133.51% 73.37% 106.56% 89.33%
的平均值
注:2018年1~9月数据未作年化处理,若作年化处理,首航节能占比、隆华科技占比、平均值分别为
139.39%、60.88%、100.13%。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5.91%、63.64%、60.78%、102.98%;
1“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即“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更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9月30日,首航节能、隆华科技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平均值比例分别为89.33%、106.56%、73.37%、133.51%。
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略低于首航节能、隆华科技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
3、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及未来的改善措施
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石化、冶金、电力领域且大部分为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此类型客户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资信状况良好并与公司拥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较低,账款可回收性有一定的保障。
公司不断提高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已建立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同时,为保证财务核算的稳健性,公司每年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年度清查,并核销经催收未能收回且未来收回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
2015年度、2016年、2017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净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91%、63.64%、60.78%,表明公司通过加强催收管理,应收账款净值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步下降,风险进一步得到控制。
(二)存货较高原因及合理性
工业冷却塔属“非标”产品,需按照客户要求设计生产,产品技术差异大,生产安装环节多,同时发货、调试、验收受客户总体工程进度制约,所以从投产至验收周期较长。在客户调试验收并出具确认单之前,公司预先垫付的料、工、费以“存货”形式体现,存货余额较大。
近三年一期存货、在手订单及预收账款情况如下:
项 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9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存货(万元) 39,454.56 29,658.92 24,911.05 24,428.43
在手订单(万元) 128,959.81 95,181.14 89,137.61 78,701.78
预收账款(万元) 26,180.89 16,631.29 18,086.57 16,263.86
近三年一期在手订单逐年增加,预收账款也呈上升趋势,由于采购投产项目增加,因此存货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公司将在扩大销售规模的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完成项目调试验收。
(三)2018年度业绩快报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因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预测),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57.21万元、3,787.50万元、3,215.20万元。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下述原因引起:
1、2018年度个别大型项目毛利率较低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预测),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3,923.07万元、56,532.51万元、60,780.56万元。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18年盈利(预测值)下降较多主要是由于个别低毛利率的大型项目拖累了公司的整体盈利。例如公司与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逆流开式玻璃钢冷却塔项目,项目毛利率未达到预期水平,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了获取大客户及后面的持续合作以较低的毛利率跟客户建立了业务关系,再加上项目执行过程中有计划外的成本增加所致。
2、2018年度销售费用增长
近年来,公司响应国家政策,积极推进外延式的国际化扩张战略。公司力求建立全球化服务能力,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冷却塔设计、研发、制造企业。公司2013年7月在马来西亚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海鸥亚太,以海鸥亚太为基础打开了国际化业务新局面。随着国际化步伐的加快,为了更贴近终端市场,2017年12月至今,海鸥亚太先后在泰国曼谷成立分公司、在印尼成立子公司,业务范围覆盖泰国、印尼及菲律宾等其他周边国家,进一步增加了公司在东南亚地区的影响力;2018年,海鸥股份在美国成立子公司,拟拓展海鸥股份在北美的业务。
公司坚定走国际化发展道路,通过搭建国际化业务运营管理平台及人才队伍,聚焦并强化国际化业务关键能力,为公司未来整体业务高效发展提供支持。由于上述部分海外公司因成立时间较短,订单经济效益尚未体现,造成2018年销售费用率(预测)有所提高,影响了2018年度的盈利水平。
3、母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税率由15%变更为25%
根据已经公示的江苏省2018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司未被列入该名单,预计2018年度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2018年度预测的财务数据,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预测值)较上年同期增长。本次未通过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对公司2018年度的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将于2019年度继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工作。
(四)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情况
根据已经公示的江苏省2018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司未被列入该名单,预计2018年度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对公司2018年度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已于2019年1月18日发布《关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公司于2015年7月6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532000761)有效期三年,公司根据规定于2018年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根据已经公示的江苏省2018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司未被列入该名单。经过自查,我公司2015-2017三年的研发费用(母公司)总额为47,892,417.36元,三年的销售收入(母公司)总额为1,354,627,116.96元,近三年研发费用占近三年销售收入比为3.54%。2015年度研发费用为18,254,669.39元,销售收入总额为458,708,646.24元,研发费用占比为3.98%;2016年度研发费用为14,118,759.27元,销售收入总额为437,123,965.87元,研发费用占比为3.23%;2017年度研发费用为15,518,988.70元,销售收入总额为458,794,504.85元,研发费用占比为3.38%。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故我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求。
公司将于2019年度继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申请工作,并对公司内负责申请工作的具体部门给予重点支持。
(五)前次募投项目当前进展,延缓或变更的具体情况。
海鸥股份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环保型冷却塔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使用相对较少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原环保型冷却塔募投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