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 临-030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支持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营发展,控
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通过委托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小贷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2,950 万元,指定借款期限为 1 年,指定借款年利率为 3.45%。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
计次数 1 次,金额为人民币 2,950 万元。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与恒力集团、
苏南小贷公司签订了《股东定向委托贷款合作协议》,恒力集团通过委托苏南小贷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 2,95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偿付该笔借款。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运营发展,控股股东恒力集团通过委托苏南小贷公司向公司提供
贷款人民币 2,950 万元,指定借款期限为 1 年,指定借款年利率为 3.45%。
恒力集团持有公司 30.14%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同时持有苏南小贷公司 40%股权,为苏南小贷公司大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
次数 1 次,金额为人民币 2,950 万元。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与恒力集团、苏
南小贷公司签订了《股东定向委托贷款合作协议》,恒力集团通过委托苏南小贷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 2,950 万元,借款期限 1 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偿付该笔借款。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344220935
成立时间:2002-01-16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市南麻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200,2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纸包装材料(不含印刷)生产、销售;化纤原料、塑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灰渣、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销售;实业投资;纺织原料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火力发电;蒸气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恒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恒力集团总资产为
3,495.00 亿元,净资产为 926.86 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2,361.78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7.86 亿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恒力集团通过委托苏南小贷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 2,950 万元,指定借款期限为 1 年,指定借款年利率为 3.45%。同时以公司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8 号第 1511、1512、1513、1515 房产为该次委托贷款提供资产抵押。以上抵押资产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恒力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对公司运营发展的支持,能够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稳健运营发展。借款利率是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资金成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卢堃系恒力集团副总经理,为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接受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接受股东委托贷款能够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接受股东委托贷款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松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松发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松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股东定向委托贷款合作协议;
5、借款合同;
6、最高额借款合同;
7、最高额抵押合同;
8、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