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7临-062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权益总计158.4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约
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800 万股的 1.8%,其中首次授予
138.4万份,预留20万份,预留部分占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
量的12.63%。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
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SongfaCeramicsCo.,Ltd.
法定代表人 林道藩
股票代码 603268
股票简称 松发股份
注册资本 8800万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年3月19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如意路工业区C2-2号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如意路工业区C2-2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07408274093
设计、生产、销售:陶瓷制品,卫生洁具,瓷泥,瓷釉,
经营范围 纸箱(不含印刷),铁制品,塑料制品,藤、木、竹的陶
瓷配套产品
公司始建于2002年,是一家集陶瓷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
专业化、高品质日用瓷供应商,致力于塑造“松发”的高端日用瓷品牌形象,使产品成为“品位生活”的承载体。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日用瓷、精品瓷和陶瓷酒瓶。
(二)公司2014年-2016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收入 351,359,516.35 290,877,153.11 306,943,38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9,108,899.80 36,886,523.55 48,680,883.74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7,537,268.29 36,644,106.41 44,662,358.54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566,059,293.68 535,310,113.76 289,635,684.72
产
总资产 870,461,758.91 641,787,469.90 377,669,054.42
主要财务指标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45 0.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45 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43 0.44 0.68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0 7.90 18.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6.81 7.85 16.59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林道藩 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董事
2 曾文光 副总经理,董事
3 林秋兰 董事
4 游沙 董事
5 王丰 独立董事
6 陈军 独立董事
7 徐俊雄 独立董事
8 彭显平 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国际市场部
经理
9 郑敏玲 股东代表监事
10 黄键 职工代表监事
11 董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 张锐浩 副总经理
13 陈立元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具体表现为:
(一)建立对公司管理人员等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三)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58.4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
币普通股(A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800万股的1.8%,其
中首次授予138.4万份,预留20万份,预留部分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益数量的 12.63%。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75人,包括: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激励对象均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3、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
序号 拟授予限制 占拟授予限 占本计划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 告日股本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