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公司2020年度业务规模增长较快,预计未来经营规模会持续快速扩张,对营运资金需求会大幅增加,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推动业务发展需要的部分资本性投入和补充营运资金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使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断提升,为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01,082,033.7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1,476,000 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5,646,120.00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7.6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068,659.00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85,646,12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电子元器件是支撑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关键。2019 年以来,全球多层瓷介电容器(MLCC)产业逐步开始进入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日本 MLCC 头部企业将发展重心逐渐转向汽车电子等高端市场,国内企业积极布局扩充产能并进行技术升级。目前全球范围内的 MLCC 产能处于高度集中的状态。
在国内军工电子领域,MLCC 被广泛应用于卫星、飞船、火箭、雷达、导弹、机载等武器装备。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加快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军用高可靠 MLCC市场前景广阔。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MLCC为主的电子元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销售,包括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两大类。
1、自产业务:以瓷介电容器为主,不断进行品类和领域拓展,巩固军用高可靠电容器市场核心地位;加大对民用瓷介电容器的投资力度,提升民用瓷介电容器的产能、质量与品类,以满足各类用户快速发展的不同需求。同时,公司在瓷介电容器的产品基础上,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围绕公司主营业
务向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拓展,做到原材料自主可控、产品多元化,成为国内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的电子元器件核心供应商。
2、代理业务:公司与上游品牌原厂保持了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模式,凭借优质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获得了客户好评和认可。
公司自产业务采用“批量生产”和“小批量定制化生产”两种生产模式,通过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代理业务采取买断式采购模式,销售采用直销的模式。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0,003.5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1.22%,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606.8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74.43%。随着公司主营业务持续较快发展,对营运资金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公司在产业链布局、技术研发、材料研究、管理创新以及人才引进等方面,均需要较大的资本开支和日常经营资金投入,以兼顾经营和发展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考虑到公司 2020 年度业务规模增长较快,预计未来经营规模会持续快速扩张,对营运资金需求会大幅增加,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提出上述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现状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留存利润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将更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回报股东。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计划将留存的部分未分配利润,一方面将用于支持现有业务的快速增长以及推动成都等新生产基地的业务拓展需要的生产设备投入等部分资本性支出,另一方面也将用于补充业务增长带来的营运资金等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从而进一步支持公司主业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持续稳定发
展。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现状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战略需要。针对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公司已从所处行业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等多方面对此作了必要的解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是结合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