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0-04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 5,000 万
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203483)。 委托理财期限:3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 年 6 月 8 日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4,1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20.24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836,721,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累计
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1 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 48,600.00 12,534.09
2 直流滤波器项目 4,900.00 725.24
3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升级 6,000.00 1,668.66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54.70
合计 74,500.00 29,982.69
备注: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包含对存款利息的使用。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203483)
金额(万元) 5,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1.54%-3.00%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6.33-12.33
产品期限 30 天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结构化安排 无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万元)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其风险在企业可控制的范
围之内,但不排除上述现金管理业务的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
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需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203483)
购买金额 5,000 万元
产品名义投资期限 30 天
合同签署日期 2020 年 8 月 13 日
起息日 2020 年 8 月 13 日
名义到期日 2020 年 9 月 12 日
上海黄金交易所 2020 年 8 月 21 日
AU9999 观察日
计息基础 实际投资期限(天数)/365
较低收益率 l.54%/年,较高收益率为 3.0%/年。
客户收益率 客户收益率- 上海黄金交易所 小于等于约定界限 元 克
上海黄金交易所 大于约定界限 元 克
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性,杭州银行风险评级为低风险产品(杭州银行内
特别提示 部评级,仅供参考)。产品的收益情况仅根据挂钩指标的表现情况确定,在观
察日前,无法确定客户最终收益率。
(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产品名称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203483)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
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
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等,获得
持有期间收益。
(三)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26),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9,179.32 235,963.32
负债总额 23,165.59 27,975.04
净资产 216,013.74 207,988.28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79.87 17,509.19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76,500.58 万元,本次购买结构性
存款产品金额 5,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6.54%。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 33,500.58 万元及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本金 43,000.00 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