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上述额度内可
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及
其分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品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品种,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3、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内容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品种,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证券公司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审部门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将确保与相关主体(如发售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10,500 0 0 10,500
2 券商理财产品 31,100 27,100 507.33 4,000
合计 41,600 27,100 507.33 14,5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7,9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7.45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5.4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4,5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0,500
总理财额度 25,000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