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复函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1、在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况;
2、截至目前,除贵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等对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特此函复!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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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立国:_____________________ 罗烨栋:_____________________
罗燚: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