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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药明康德: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336 元(含税)。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正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
份方案,若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0%。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 9,606,749,135.0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892,360,118.1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如下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336 元(含税)。以本
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
的股本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82,031,329.6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00%。

  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正在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临 2024-021 的相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的
公司 22,680,000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 2023 年年度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前述事项进行授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本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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