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3 月 11 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为937,079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 0.032%,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54.9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51.5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95,514.0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继前次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完成人民币 10 亿元 A 股股份回购后(具体
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临 2024-012 的相关公告),为进一步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
权益,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利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33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
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21)。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
购股份数为 937,079 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 0.032%,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 54.9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 51.54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5,514.0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