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3-008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
事 13 人,实际出席董事 13 人。会议由董事长 Ge Li(李革)召集。本次董事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届满,经研究,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方案如下:
提议 ChristineShaohuaLu-Wong(卢韶华)女士、WeiYu(俞卫)先生、XinZhang(张新)先生、詹智玲女士及现任独立董事冯岱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候选人冯岱先生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如本次当选,其连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将不超过六年,其他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董事会决定暂不就此议案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并发出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
予部分于 2023 年 3 月 1 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截至本决议日,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1,8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公告》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