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2022-07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及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以下简称“减持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735,895,601 股 A 股股份,占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24.8949%,该等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所取得的股份及通过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6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3,以下简称“《股东减持计划公
告》”),减持股东拟于 2022 年 7 月 4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的期间(以下简
称“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A 股股份不超过 29,560,100股,占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1%,以及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A 股股份不超过 59,120,200 股,占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2%。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减持期间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时间过半。截至当日,减持股东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减持 23,208,780 股公司 A 股股份,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总股
本的 0.7848%,平均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95.02 元/股;减持股东尚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股东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IPO 前 取 得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股东及与实际 5%以上第一 735,895,601 股(包括
735,895,601 24.8949% 通过上市后权益分派
控制人签署一致行 大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
动协议的股东
得的股数)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 2,956,014,117 股为基数计
算。
上述减持股东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形成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 675,041,169 22.8362%
第一组 人控制
合计 675,041,169 22.8362% —
与公司实际控
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
60,854,432 2.0587% 制人签署一致
第二组 协议的股东
行动协议
合计 60,854,432 2.0587% —
注 1:上述持股比例按照《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日的公司总股本 2,956,014,117 股为基础
计算。
注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Ge Li(李革)及 Ning Zhao(赵宁)、张朝晖、刘晓钟。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包括 G&C IV Hong Kong Limited、G&C V Limited、G&C VI
Limited、G&CVIILimited、嘉兴厚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厚毅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嘉兴厚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厚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厚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雍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上海厚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厚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嘉兴宇民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18 家主体。
注 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包括 Eastern Star Asia Investment Limited、
Fertile Harvest Investment Limited、L&C Investment Limited 共 3 家主体。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减持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股) (元/股) (元) (股) 例
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股东
2022/7/27 ~
及与实际控制 23,208,780 0.7848% 集中竞价交易 93.41 - 96.50 2,205,355,876.75 712,686,821 24.1001%
2022/8/12
人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的股东
注:
1. 上述减持比例和持股比例按照截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的公司总股本 2,957,197,066 股为基础计算。
2. 减持股东在上述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份的平均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95.02 元/股;减持股东尚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 相关交易信息以减持股东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向公司发出的告知函为基础。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减持股东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减
持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要情况的变化、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
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
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