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和“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上述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总额。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858,945 股,发行价格为 40.01 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 994,606,389.45 元人民币,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3,144,054.72 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81,462,334.73 元人民
币。截至 2026 年 2 月 5 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60022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 72,000.00 63,263.05 63,263.05
2 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 9,200.00 8,197.59 8,197.59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28,000.00 28,000.00 26,685.59
合计 109,200.00 99,460.64 98,146.23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72,000 万元,其中 使用募集资金 63,263.05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由于窑炉加热电极、漏板等设备购置相关的贵金属价格有所上涨,同时经评估公 司可对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优化并可充分利用自有设施,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当 前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决定对募投项目的内部 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对设备购置的投入清单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投资项目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设备购置 61,377.72 61,377.72 61,377.72 63,263.05
设备安装调试费 1,841.33 1,841.33 1,841.33 -
工程建设其他费 44.00 44.00 44.00 -
用
基本预备费 1,897.89 - 1,897.89 -
铺底流动资金 6,839.06 - 6,839.06 -
合计 72,000.00 63,263.05 72,000.00 63,263.05
同时,在设备购置清单中,公司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调整至窑炉加热电极、 漏板等主要设备的相关采购,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最新需求 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最终投资支出明细以实际情况为准。上述调整是公司基于项
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优化资源 配置,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9,200 万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8,197.59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由于窑炉 加热电极、漏板等设备购置相关的贵金属价格有所上涨,同时经评估公司可充分 利用现有场地及自有设施,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 分析和认真研究,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决定对募投项目的 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对设备购置的投入清单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投资项目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装修工程 214.00 214.00 214.00 -
设备购置 7,751.06 7,751.06 7,751.06 8,197.59
设备安装调试费 232.53 232.53 232.53 -
基本预备费 159.23 - 159.23 -
实施费用 843.18 - 843.18 -
合计 9,200.00 8,197.59 9,200.00 8,197.59
上述调整是公司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优化资源配置,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时,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募投项目最新需求情况,在项目投资总额内对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进行合理调整,最终投资支出明细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整体投资规模和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和“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和“高性能特种玻璃纤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战略发展要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8 日